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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区政府实行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
2009/06/04
自2009年4月27日起,香港特区政府推出便利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,届时持有效《台湾居民往来大路通行证》的台湾居民,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,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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